一个国家成为合格主权国家的标准?
人权和主权都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理性主体,唯有理性主体能够意识到并且实践主权和人权。
对于现代文明国家,其自控性和理性是要高于其它一切的。国家共同体是现实真实的共同体,来自社会又高于社会,国家是社会的意志。
主权是独立国家共同体在复杂环境中的基本要求,对国家而言,主权使得国家能够成立,这是现实的国家。对国家共同体,主权高于人权,多数人或者说整体的利益大于个人利益,但是这前提是国家的理性和文明正义。
人权是人在社会中的基本要求,本来就是国家应该实现的,或者说人权应该是国家的承诺,自由平等民主,作为实践目的和精神价值,可以通过意识形态、制度等方式实现。
在原始社会,基于契约成立的社会并不能很好的自然发展和持续下去,也没办法保证社会的合法性。因此需要意志,而这就是合法国家,无关意识形态。在这里,主权无论如何都是先于人权的,因为这是社会共同体赋予国家的意志,承载着文明、文化、民族以及未来、和平与繁荣。
但是如何做合法国家?如何评判国家的合法性程度?政治哲学以及社会科学对这方面都有一定的论述。
对个人而言,人权就是社会参与和国家认同最基础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那不认可社会和国家就是自然而然的了,本来人与社会之间只有后天关系而没有先天关系(因为人的自由),或者有些人愿意奉献自己。人权是向外界要权力,向国家向社会,可这前提是国家和社会有这个义务和责任。
综上,对社会和国家的理解会决定人对主权和人权先后的看法。也就是人权主体——个人与国家主权主体——国家之间的关系状态。
就问题而言,需要先考虑这个国家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有文明倾向等,如果是,那么人权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须的,作为主权的目的,自然高于形式主权。如果不是,那么个人人权就是掌握这主权独裁者的敌人,即国家被偷盗被奴役而成为统治工具。
没有理想国家那就没有理想人权,很明显的是没有绝对合法的国家,复杂环境之中国家应该首先为自己负责,独立文明发展,有所取舍。
人权不是国家唯一的目的,文明国家的主权高于人权是合理的。可惜没有理想国,国家主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高于人权,而这程度是难以把握的,况且主权只有一个国家,人权有那么多人。人权有条件的高于主权。
合法性不是民主投票那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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