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
这是个比较特殊的案例,其中还有一些不太符合常理的事情。而且,一些关键的细节也并不明朗,稀里糊涂便进入了一场财产争夺的漩涡当中,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案件概况
锦州市离异男子王亮2019年3月8日与一80后女子领证,3月23日举办婚礼当天,王亮在女方住宅楼顶坠楼身亡。经警方调查,当日王亮是独自进入小区,排除他杀,定性为自杀。
第二天,王亮还未出殡,女方便去法院起诉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要求继承王亮名下的183万元存款、捷豹车和70多平米住房等遗产。
王亮父亲称183万元是老两口以儿子名义存的,并非王亮的财产,因自己未带身份证便写了儿子的名字。当时而且月薪3000元,不可能有这比存款。女方则称看过王亮手机里的存单,王亮曾承诺为女方买房。
短评
1、在这个案例中,存在以下一些疑点:
- 作为新郎的王亮,为何会在婚礼当天坠楼身亡,这是该案例的重点之一。即便是自杀的,那其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呢,这一关键点应该调查清楚。
- 王亮是在婚礼的当天坠楼,他身亡的时间点也不符合常理。
- 王亮是在新婚妻子家所住小区的楼顶坠亡的,为何是这一出事地点,他坠亡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 新婚的丈夫在婚礼当天坠亡,正常情况下,做为新娘子的妻子应该是处于悲痛之中,并且帮着公婆料理老公的后事。可丈夫还未出殡下葬,新娘子却置公婆失子之痛于不顾,第二天便去了法院,急于继承王亮的遗产。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什么样的妻子,其与王亮结婚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令人匪夷所思。王亮若没有捷豹车、房子和183万存款,还会不会有这段只有半个月的短暂婚姻。
2、这位新婚妻子是否能够继承到王亮的财产:
- 从法律的角度讲,在3月8日领证后,二人已经成为合法夫妻,女方便拥有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并且有权利分割属于王亮的财产中的一部分。因为作为妻子,女方是王亮遗产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但女方想获得王亮的全部遗产,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即便她去法院做财产保全,也只能保全可能属于她的那部分。
- 从已知信息来看,女方能够分得一部分存款,还不一定。因为那183万元是否属于王亮的个人存款,还是个问号。如果那笔钱真的是王亮的父亲用儿子的名字存的,那便属于公婆的财产,与王亮无关,女方也就无权继承分割。
- 现在,该案例的争论焦点就在于那183万元存款的归属,王亮的父亲仅有存单,稍显证据不足,还需要有当时存款的其他凭证。不过,王亮父亲提供的另外一条证据,也可以证明存款属于公婆的概率偏大。王亮的父亲称这比存款的取款密码是他设置的,儿子并不知道,也取不出钱来。他用这点去质问了女方,女方也是哑口无言,因为女方更不会知道存单的密码。
3、这个案例最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目前还不太好过早下定论。但事情的整个过程给人的感觉并不是太好,彰显出了财物重于情感的无情之处。从旁观者的角度讲,希望王亮的父母胜诉,保全住应该属于老两口的那部分财产。目前,一审二审都驳回了183万元存款属于老两口的诉求,理由是证据不足。
结束语:对于这个案例,还是应该先调查清楚王亮的坠楼原因,因为这与接下来的财产分割不无关系。从已知信息来看,整个过程中女方所提供的那183万元存款属于王亮的证据更不充分,同样不能获得支持。最终结果会如何,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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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问题
首先,新婚妻子要有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新婚夫妇6月1日登记结婚,10月1日举行婚礼,新郎意外死亡。新婚妻子,因而有对新郎的继承权。没领结婚证的同居,试婚,搭伙过日子的关系,免谈继承。
其次,新郎的遗产继承人都有谁,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谁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因没介绍情况。只能假设,有公婆,结婚4个月没有孩子。新郎还有爷爷奶奶,一个姐姐。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新婚妻子,公公,婆婆3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姐姐,爷爷奶奶,不能继承。
再次,新郎的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从领取结婚之日起,都有哪些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也是因没有介绍新郎的婚前个人财产,假设新郎新买的楼房100万元,新买的汽车53万元,计153万元为新郎个人财产。10月1日举行婚礼,新婚夫妇己在一起生活了4个月,两人4个月工资收入198万元,存入银行。其他月收入14万,用于生活4万,举办婚礼花10万。婚礼上婆婆和新婚妻子各收的礼金,自己记帐,做为以后随礼参考。
新郎婚前财产153万元,因新郎死亡成为遗产,可继承的公婆和新婚妻子3人,每人各继承51万元。从领结婚证之日起,夫妻共有财产198万元,其中一半为新婚妻子99万元,其余99万元为新郎的遗产,新婚妻子和公婆3人继承,每人继承33万元。
这样新婚妻子先继承新郎婚前财产51万元,又继承婚后新郎遗产33万元,共继承84万,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各一半,新婚妻子财产99万元,新婚妻子实得财产183万元。但把婚后共同财产新婚妻子的一半,算做继承遗产总数是不对的。
婚礼当天,新婚妻子就可得到183万元。有人可能认为这新婚妻子得到大便宜,白得183万元。公婆可能不认可,协商不成,新婚妻子可走上法院,与公婆对薄公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我看过这则新闻的完整内容,表示很疑惑
事情经过
2019年3月23日,锦州市石化新区一居民楼发生坠亡事故,死者名叫王某。而当天,正是他再婚的大喜之日。在二婚妻子所居住的15层楼的楼顶坠落死亡。经警方现场勘查鉴定,死者王某独自一人进入小区,达楼顶坠楼。警方排除他杀,定性为自杀。
事发前,他的儿子和前妻已离婚,与现任妻子相识。据死者王某父母说,现任妻子他们素未蒙面,儿子再婚他们也一无所知。
经警方堪称,死者王亮独自一人进入小区,之后到达楼顶,再之后坠楼。当时警方排除他杀,定性为自杀。
然而对于老人的打击还在继续。
在王某去世的第二天,连出殡都还没出,现任妻子做了所有财产保全,要求继承死者名下的财产,包括183万存款、一套70平房子,和捷豹车。
疑点如下:
1.新娘在登记结婚之前,就知道新郎名下有这笔存款了,所以在新郎死后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继承财产。新郎在结婚之日,为何要自杀?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吗?会不会是受到新娘说话的刺激才自杀的呢?
2.男方的婚前财产,怎么判给女方了?婚礼当日坠亡,女方应该很悲痛的,怎么还有心情抢遗产?老人刚失去儿子,儿媳就来抢遗产,道德何在?
3.这里面有猫腻;再说183万啥时候存的,王与二婚女领证时间,难道法院不考虑吗?再者密码存单都在老人家手里,法院理应做深入细致摸排调查,还老人家个存款清白。
4.新婚丈夫尸骨未寒她就忙差财产保全,也就是说父母存在儿子哪儿的巨款立马变成遗产,且儿子是在新婚当天坠亡的;有豪車、巨款加新婚妻子、如若不是精神上或得有什么抑郁症的、怎么看也没到了跳楼寻死的地步、真的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啊…关健是其年迈父母的那笔血汗钱,不知法官是否会让其物归原主?!也希望法官即通情达理又能公正执法。总之`该是人家父母的钱决不能便宜了有毒蛇心肠之恶妇!
问题太多,老人可以请人调查,如果是她杀,钱就会回到老人手里
这事一起因为新郎死亡后,引发的财产纠纷,在金钱面前,有些人撕掉伪装,露出真实嘴脸。
2019年3月23日,锦州市石化新区西区一居民楼发生坠亡事故,死者名叫王亮。而当天,正是他再婚的大喜之日。
在此之前,他和前妻离婚,认识了现任妻子。但是据王亮父母说,这个现任妻子他们并没见过,甚至儿子再婚的事情他们都不知道。
而出事地点,是在这位再婚妻子所居住的15层楼的楼顶。经警方堪称,死者王亮独自一人进入小区,之后到达楼顶,再之后坠楼。当时警方排除他杀,定性为自杀。
然而对于老人的打击还在继续。
在王亮去世的第二天,连出殡都还没出,现任妻子就直接上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起诉要求继承王亮名下的财产,包括183万存款、捷豹车和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
随后前妻也加入其中,要求分得相应财产。一场财产争夺战就此展开。
王亮生前每月工资3000元多点,这跟他所拥有的183万存款明显不符,是否有其他实情?
的确是有,这些存款的确是存在王亮名下,但是却是其父母的钱,是二老做生意存下来的钱。
因为当时去银行存款的时候,老人忘记带身份证,就想着存在儿子名下,反正就这一个独子,也没多想。
谁曾想,王亮突然离世,他名义的存款就变成了遗产。老人可以提供银行的收据,可以指纹取款,可以密码取款,但是一审二审,法院都驳回了老人关于这183万存款属于二老的诉求。
新娘和王亮是合法夫妻,即使他们没有办婚礼,他们也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自登记之后,相应的继承权也随之产生,哪怕只有一天。
作为合法妻子,从法律层面讲,新娘是有权利继承王亮的遗产的,因为她也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2019年3月23日,锦州市石化新区西区一居民楼发生坠亡事故,死者名叫王亮。而当天,正是他再婚的大喜之日。
有房有车有存款,漂亮新娘在眼前。新婚当日把楼跳,新娘随后来要钱。
太多的巧合透漏着事情的不平常,我怎么也想不通这样条件的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自杀。切且不说这钱应该归谁单说坠亡这件事很值得怀疑。
如果一个人在这样的什么都有而且是新婚当日坠亡,恰恰没过两天新婚妻子就来要钱。这很能说明问题。
首先三天就来要钱,新娘是如何知道的这些钱,而且是在三天也就顶多刚刚办完丧事的时候就来分财产这有些不同寻常。
个人觉得这些钱并不属于和新娘共同创造的财富,是结婚之前的财产,无论它是何来路都不该被新娘所得。
另外两个人如果有感情的情况下,新娘此时此刻应该是处于悲痛之中,怎么会这么着急的来要钱呢。
根据以上这些分析,我觉新郎应该是受到某种威胁而做出这种举动。
具体威胁来自于哪里我们还要从新郎的平时生活喜欢入手,看看新郎有没有什么不良习惯。
如果这些钱如家人所说是新郎父母的钱,因为存钱时没带身份证只好借用新郎身份所存。那么新郎肯定是不好随意支配的。
所以之新在新郎受到某种威胁的情况下才会用用坠亡的方法来利用这183万元钱。
综上种种我觉得应该先从新郎的生活习惯入手,看看是否有仇家,另外看新郎是都有不良生活习惯。
再者我觉得这新娘的身份不一般,应该着重调查。
结语:最后我觉得我们应该相信法律的公正,对于此事也不要胡乱猜测还是以官方的判断为准。钱到底该属于谁相信自有公断。
上海3月25日左右能解除疫情吗?
上海作为我国超一线城市,人口基数大,人群来源地丰富,人群流动频繁,防疫工作强度与难度也是非常大的。经过近三个月的严防,本地的确诊病例已经得到了非常好的控制。但是现在疫情升级为国际性的大问题,上海作为国际性一流城市所要面对的难题也随之而来。国外疫情猛然爆发,且没有有效的控制,许多在外的国人、外籍华人、外籍人士都把对安全的渴望放在我们国家身上,纷纷安排回国或来华。
而上海是国际大都市,重要的国际交通口岸,国外航班,或转机等形式都离不开上海地域,我国目前也没有因为全球疫情而选择关闭国际间的交通往来。这种情况下,国际上疫情形势的不乐观,直接导致我们面对境外输入病例的严峻事态。我们可以看一下这两天上海的境外输入病例数据:
“上海市卫健委今早(23日)通报:3月22日0—24时,通过口岸联防联控机制,报告10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3月22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66例,现有18例境外输入性疑似病例正在排查中。”
要知道,截至3月22日24时,上海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总共338例,目前境外输入病例就已经赶上五分之一的程度了。
全球疫情越演越烈,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能做到我们国家这样坚强自律万众一心,国外的形势不容乐观。而上海由于其城市地位,面对全球疫情近期之内解除疫情防控并不实际。全球疫情大爆发,但病毒却是全人类的公敌,大家依然要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坚持到最后的胜利。
标签: 辽宁锦州刚刚发生的事